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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的意见
2000-08-02

京发[2000]24号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贯彻邓小平同志关于我国现代化建设"两个大局"战略思想,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统揽全局,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决策。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建设,推动本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有利于逐步缩小地区差距和达到共同富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推动社会进步;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抵御国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保障祖国边疆安全;是扩大国内需求、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图标的重大部署。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强烈的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将本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与西部大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认识西部地区蕴藏着的巨大商机,抓住机遇,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推动本市与西部地区共同发展。
  为加强本市参与西部大开发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西部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参与西部大开发的领导工作,并组织制定本市参与西部大开发的规划及与西部地区合作的相关政策。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孟学农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阳安江和副市长刘海燕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计委、市经委、市科委、市教委、市建委、市农委、市商委、市民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计委。
  二、参与西部大开发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积极进取,量力而行,注重实效,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参与西部大开发的工作。
  (二)坚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把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同实现长远发展目标结合起来,统筹考虑,科学规划,将参与西部大开发工作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长远规划。
  (三)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把加快中西部发展同调整本市经济结构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四)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把参与西部大开发与进一步发挥本市人才、科技、教育、信息、管理等优势结合起来,鼓励包括民营、个体、私营经济在内的各类科技单位、企业和人员投身西部大开发。
  (五)坚持对内、对外开放并举,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充分发挥本市的智力资源和市场优势,加强与中西部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鼓励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成为参与西部大开发的投资主体。
  三、加强与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的合作,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一)继续加强与西部及周边地区的协作,营造防护林工程,治理密云水库、官厅水库上游水源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保护首都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
  (二)继续与内蒙古等地合作办电,共同发展电力事业。目前,与内蒙古自治区已达成继续合作建设达旗电厂三期工程、大唐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二期工程的意向,预计新增装机容量420万千瓦。
  (三)积极支持西部地区天然气、优质低硫煤的开发利用,引进优质低硫煤,加快建设陕北天然气进京工程,2002年达到年接受天然气18亿立方米的规模。做好第二条天然气管线进京工程的论证和建设工作。
  (四)积极参与西部地区的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和城市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积极参与西部地区电力、热力、自来水、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等各项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管理。
  (五)积极做好适应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市场需求的产品供给和设备租赁服务。
  (六)积极提供各类建设工程的咨询服务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服务。
  (七)在加强培训和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与西部地区劳务市场的合作。
  (八)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积极贯彻兴边富民政策,逐步加大对口支援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的力度,援助资金按计划及时、足额到位;继续做好与内蒙古自治区的对口区域经济合作,共同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为内蒙古自治区的人才培训、劳务输出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根据中央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的精神,继续做好援助湖北省巴东地区工作。
  四、结合本市与西部地区发展的需要,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积极开拓市场
  (一)以本市优势产业为龙头,在西部地区发展配套产业。将本市的技术优势与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市场优势结合起来,规划发展本市与西部地区共同受益的产业和产品。
  (二)结合本市与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适合西部地区发展的成套生产装置以及相关技术等,向西部地区合理转移。
  (三)根据西部地区的消费需求,本市工业企业要积极开发、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提高质量,努力开拓西部地区市场,以满足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消费的需求。
  (四)加强研究并及时把握西部地区投资与消费市场的发展动向,积极参加西部地区的经贸洽谈和展销活动。
  (五)鼓励本市乡镇企业利用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与西部地区共同兴办资源、劳动密集型企业。
  (六)依托首都市场的影响力,鼓励西部地区工商企业在北京投资办店,销售名优特产品,繁荣首都市场。
  (七)鼓励本市工商企业在西部地区建立原材料供应基地和产品销售窗口,采取联营、参股等多种合作形式与当地企业共同开拓市场。
  五、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参与西部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一)定期组织北京地区科技企业和科技中介机构的人员到西部地区考察交流,进行成果展示、信息沟通、项目对接、咨询培训、贸易洽谈等。
  (二)建设西部地区网站查询"北京科技信息"系统。通过科技资源共享、科技动态、科技咨询热线、创业孵化、软科学总览、科技兴农等栏目建立北京与西部地区的科技信息桥染,为西部地区发展服务。
  (三)积极为西部地区科技人员来京研究开发和孵化技术、产品创造条件。
  (四)组织本市农林、养殖、籽种等方面科技力量,面向西部地区市场,培育优质籽种、种禽等,与西部地区共同探索在发展节水农业、林业、城市绿化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开发合作。
  (五)在每年举办中国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周等活动期间,为西部地区提供高科技信息集散平台;邀请西部省区市的领导及企业参会,专设资助西部贫困地区代表参会名额;在举办的大型科技展会期间,为西部地区发布科技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六)加强北京地区高校与西部地区高校在科研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北京地区高校的重点实验室将向西部地区高校开放,鼓励双方共同承接大中型科研项目,未来5年内合作科研项目争取达到200项。
  (七)加强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与西部省区市科技园区的合作与交流,共同举办科技交流等相关活动。
  六、发挥北京的教育资源优势,协助西部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一)本市选择100所中小学校与内蒙古自治区贫困地区100所中小学校结成"手拉手"姊妹校,开展对口支援。鼓励北京地区重点职业学校与西部地区职业学校全面合作,为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培养实用技能型专业人才。教育部门首期将安排30所职业学校面向西部地区招生。
  (二)扩大北京地区高校在西部地区的招生规模。5年内,每年在西部地区增招的比例要高于本市高等教育发展的比例,重点增加西部地区急需的专业和学科人才的定向培养名额。
  (三)组织北京地区高校与西部地区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在3至5年内,帮助西部地区院校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20个以上,博士学位授予点5个以上。
  (四)组织开展专项教师培训和交流,根据西部地区的实际需要,在北京高校中建立西部地区教师培训基地,在3至5年内为西部地区中小学培训2000名骨干教师和200名校长。
  (五)办好设在北京的新疆高中班和西藏中学;协助办好拉萨市北京中学等对口支援学校。
  七、探索与西部地区共同发展旅游业的途径
  (一)利用北京旅游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优势,探索与西部地区共同经营管理旅游饭店和旅游景点的渠道,为西部地区旅游业提供管理和规划服务。
  (二)发挥首都旅游业在国内的辐射力和国际市场的客源优势,加强与西部地区旅游业的合作,设计和开发"中国旅游精品线路",重点开发北方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实现旅游产品优化升级。
  八、支援西部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改善医疗条件
  (一)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依靠北京医科院校,为西部地区培养有关学科带头人和医护人才;与西部地区联合举办中、高等医学教育,加强临床实习培训。
  (二)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利用现代化手段在西部地区开展远程会诊业务。   (三)鼓励本市医疗机构与西部地区联合开办医疗机构成单独开办分支机构;鼓励本市医疗机构与西部地区的医疗机构组建协作医疗集团。
  (四)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安排,向西部受灾地区和贫困地区派遣医疗小组。
  九、为西部大开发提供人才支持
  (一)鼓励科技人员参与西部大开发。在职科技人员经组织批准或选派去西部地区工作,原单位保留其身份,在职称评定、调整工资等方面可优先考虑;允许在职科技人员在西部地区兼职;本市参与西部地区开发建设的人才,可保留户口、保留身份,来去自由。
  (二)开设参加西部大开发志愿者报名窗口。协助西部地区发展人才市场,支持西部地区在本市招聘人才。本市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要建立参加西部开发志愿者人才数据库,并向西部地区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开放。
  (三)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工作。本市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自愿报名到西部地区工作,满三年后,回京可不受限制。组织、人事部门可通过选调优秀毕业生,先落实就业单位,再派往西部地区的方式,为西部地区提供急需人才。
  (四)积极组织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西部地区的智力与技术支援工作。
  (五)加强人事人才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开展代培代训、挂职学习、政策交流、信息共享等互惠互利的交流与合作。
  (六)帮助西部地区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十、积极宣传西部大开发战略,广泛开展与西部地区的文物、文化交流活动
  (一)本市各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关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及时宣传报道本市参与西部大开发的各项重要工作。
  (二)本市各宣传文化部门要积极与西部地区开展广播电视采编和设备使用维护技术、文物保护和文化制品、技术以及图书发行等方面的交流、培训工作。
  (三)加强与西部地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合作,开展影视、戏剧、歌舞、图书交流和汇演、汇展。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工作落到实处,按照职责范围,结合实际,制定参与西部大开发的规划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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