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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单位被授予“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4-12-23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市积极行动,对口帮扶西部省市,做出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扶贫开发工作,促进了东西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共同进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表彰在东西扶贫协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一步推进东西扶贫协作工作,国务院决定,授予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经济合作处等69个单位“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陈开枝等66人“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先进个人”称号。

  我市此次被评为“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先进集体”的单位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经济合作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经济委员会、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被评为“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先进个人”的个人是:戚世林(北京市西城区对口支援办公室主任)、生敏(女 北京市东城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陶均(女 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捐赠中心主任)、杨柏林(北京柏赖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附件: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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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align: center" align="center"><b>
<span style="font-size: 16pt">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工作<span lang="EN-US"><br>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span></span></b></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东西扶贫协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按照邓小平同志关于共同富裕的伟大构想,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实践。自1996年开展这项工作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东部15个省(市)积极行动,对口帮扶西部11个省(区、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扶贫开发工作,促进了东西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共同进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表彰在东西扶贫协作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一步推进东西扶贫协作工作,国务院决定,授予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经济合作处等69个单位“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陈开枝等66人“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东西扶贫协作再创新的业绩,作出新的贡献。

  各地区、各部门、各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同心同德,团结协作,奋发有为, 扎实工作,促进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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