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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届广州博览会将于2008年9月5日至8日在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
2008-07-15

  广州市人民政府将于2008年9月5日至8日在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第十六届广州博览会,计划展览面积为8万平方米。本届博览会为参展商提供了广阔的交易平台,展会期间将举行经贸项目签约、招商洽谈、商业采购订货、专题论坛及政务、文化交流等一系列活动,并设立“广州与国内外城市名优产品展”和“广州国际名优农产品博览会”等展览。


  近几年来,我市每年均有企业参加广州博览会,通过参会,企业间进行了广泛的合作,开拓了市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广州博览会在线网站:(www.gzfair.com.cn

 


附件:

1、2008年广州博览会简介
2、第十六届广州博览会招展书

                      北京市西部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2008年广州博览会简介


  广州是广东省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和文化中心,也是华南区域性中心城市,地处珠江三角洲的北端,濒临南海,毗邻香港和澳门,中国第三大河流珠江穿城而过,素有中国“南大门”之称;空港、海港、信息港和轨道交通、高快速路网等一大批带动广州长远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综合经济实力位于全国十大城市前列,为广州会展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广州博览会是广州市政府和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外经贸结合的大型博览会,至今已成功举办了十五届,政务往来、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取得了显著成效。2007年广州博览会展览面积共6万平方米,3000个展位,有来自境外13个国家(地区)、国内40个省市代表团参会参展,签订经济技术合作项目385项,达成贸易及合作总额1554.09亿元。广州博览会的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步伐不断加快,品牌效应日益彰显,国内外知名度和影响力日益扩大,已成为广州促进国内外经贸合作与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
  第十六届广州博览会定于2008年9月5日至9月8日在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

附件2:


第十六届广州博览会招展书


广州博览会
地点: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主办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组委会成员及承协办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分会
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农业局
广州市文化局
广州市卫生局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州市体育局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
广州市公安消防局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州市旅游局
广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广州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州海关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商业发展中心
广州物流协会
广州市会展服务中心

展览规模与内容
2008年广州博览会展览面积8万平方米专展
广州与国内外城市名优产品展广州(国际)名优农产品、食品博览会


综合产品展
2008广州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览会
2008广州(国际)现代物流展
2008广州国际城市公共交通展览会
广州2008国际动漫展
2008年中国(广州)国际顶级品牌产品展示交易会
2008广州时尚内衣、袜业专业展览会暨内衣、袜业设备及原辅材料专业展
2008广州孕婴童服装及用品专业展览会


经贸活动
2008年广州博览会将举办各类经贸活动,欢迎国内外商务代表团、各界人士前来参会洽谈、交易、交流。
专题研讨
文化交流
政务交流
经贸洽谈


会期日程安排
报名参展截止日期:2008年8月1日
展品清单:2008年8月1日前交广州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展品运输:2008年9月2日前运至广州
运输代理:广州展览品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经贸活动日期:2008年9月4日—8日
布展时间:2008年9月2日—4日(每天9:00时—17:00时)
注:各专业展展馆布展时间以各专业展承办单位公布为准
展览时间:2008年9月5日—7日(每天9:00时—17:00时)
2008年9月8日(9:00时—12:00时)
撤展时间:2008年9月8日13:00时—17:00时


展位收费标准
国际标准展位(3米X3米),配置展位间隔板,洽谈桌一张,座椅两张,照明灯两盏,统一制作参展企业楣牌。
收费标准:8000人民币/展位
室内净地3米X3米展位(36平方米起租),不含任何设施,电费另计。
收费标准:820人民币/平方米
室内1000平方米以上净地面积,不含任何设施,电费另计。
收费标准:400人民币/平方米
指定展位价格另行商议。
凡特装展位须缴交特装管理费:28元/平方米
展位费请于报名时一次性付清。


服务措施
邀请国内外政府经贸团、行业协会、企业、专业人士、商务人士到会参观及洽谈业务。
协助参展单位安排举办各种形式的新闻发布项目洽谈、专题研讨等经贸活动。费用由举办单位自理。
2008年广州博览会会刊免费刊登参展单位名录。
提供大会现场电脑查询服务和发布信息。
提供复印、电话、传真等通讯服务项目,费用自理。
协助安排参展展品运输,以及境外展品报关、清关。费用由参展单位自理。
协助安排参展参会人员的交通、住宿、回程票预定(费用自理)。
展馆的正常安全保卫。


联系事项
申请参展的单位请填妥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传真或交至广州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并将展位费汇入广州博览会的帐户。
收款单位:广州博览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市新宝利大厦分理处
银行帐户:815104910508091001
联系单位:广州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四楼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电话:020-83484862、83484863
电话传真:020-83484862
网 址:www.gzfair.com.cn
电子邮箱:gzfair@21cn.com
参 展 须 知
  参展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国家规定的违禁品及假冒伪劣商品严禁展销;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展览期间请将此证悬挂在展位上;展馆现场严禁明火煮食;
  已缴费的参展单位中途退展,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由广州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视情况核定;
  如使用广州博览会名义制作宣传品,须经广州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批准;
  参展单位应服从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严格按分类展区参展;
  经中国海关入境参展的展品,要严格遵守海关规定,依时做好报关、清关、留购等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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